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5]21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加强我省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打造健康贵州,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