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中小学视为广义上公共行政的一环,有利于明晰国家的法定责任,强化中小学的公益性及其担负的特殊政治责任和国家责任。如何破解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如何积极回应和有力解决政府对学校管得太多、干扰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已成为我国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政策议题。回溯历史,1985年由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