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夫妻双方在人工辅助生殖手术过程中的作用和投入并不对等。丈夫单方废弃冷冻胚胎,侵犯了妻子的生育知情权和可期待利益。对严重的婚内侵权行为,宜侧重于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由法院根据个案情况,进行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对被侵权人进行救济。被侵权人在离婚时依据《侵权责任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可不受《婚姻法》第46条的限制。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引下,注重法理阐述,融入常识判断,可以使裁判理由更具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