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评价2018年系列新药品安全监管政策颁布后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效率,为优化我国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缩小区域差异提供建议。方法 基于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官方网站中的预决算公开平台、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获取7个行政区域18个省份的投入-产出指标的面板数据,采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模型和Malmquist指数对我国2019-2020年药品安全监管效率进行实证分析。结果与结论 DEA分析结果显示,2019-2020年,我国整体药品安全监管的综合技术效率(TE)低于1.000,未达到DEA有效;其中,仅辽宁、广东、广西3个省份的TE均为1.000,各个区域药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差异显著。Malmquist指数分析结果显示,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效率整体呈退步趋势,其中技术所支撑的监管能力不足及专业人才流失量大是主要因素,而药品监管部门改善其管理及监管水平可保证整体监管效率的提升;近半数省份(8/18)的药品监管现有规模已接近最优状态。应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重视专业化人才培养,优化药品监管队伍;强化监管技术创新、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合理分配监管资源、因地制宜协调各地区监管平衡,完善我国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