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英国刑法领域中的经验主义风向渐强,对罪犯信息的关注趋重。同时,宪政变革促进英国的法治实践由"上帝之法"转为"人之法",逐渐步入现代性轨道,向资本主义法制过渡。菲尔丁和荷加斯作为同时期的文艺家,对英国的法治进程有着相同的关怀。在关注社会犯罪现象时,他们将现实主义考量融入对罪犯人物的刻画,强化了刑法实践中的证据意识。他们关注英国法治的现代性转向,反思或质疑传统神学秩序,建构法律权威,表征资本主义法制萌芽。两人运用文学或绘画的修辞策略,或隐或显地反观历史坐标中的法律缺陷,形成对法律伦理的反思,彰显出对法律改良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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