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社区矫正服务对象(以下简称"社矫对象")有别于其他领域的服务对象,他们是因为触犯了法律而成为服务对象的,是根据法律程序而与社会工作者有所接触,因此是被动接受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即"非自愿型服务对象"。这类服务对象往往敏感多疑,对于社区矫正或多或少抱有抵触心理,即使有困难也不太愿意向社会工作者诉说,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