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监管作为中国环境法实施最为倚重的路径依赖,其功能发挥与实际效果从根本上取决于环境法相对于经济体制需求的自身定位。中国环境法在形成初期,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内生需求并不匹配,长期处于体制外挂的境遇,环境行政监管也难有实际作为。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部署,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社会公众对环境问题认知水平整体提升,中国环境法从体制外挂向体制融入发展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在中国环境法体制融入的发展进程中,环境行政监管也面临从从属向独立转型的机遇与挑战,需要着力解决长期以来环境行政监管职能碎片化的问题,对监管职能进行有效整合,并逐步推进环境行政监管从"政策驱动型"向"法律驱动型"转变,形成管理体制与执行机制相匹配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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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