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问题具有虚假性、过度性、排斥性和差异性等特点。标准必要专利实施的强制性、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逐利性,以及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和标准实施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技术标准化过程中不合规的信息披露可能产生专利劫持等垄断问题。鉴于标准必要专利与社会公共利益息息相关,以及专利权的滥用可能导致反竞争的后果,将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的问题置于反垄断法的框架下进行分析,比适用民法或者专利法更为合适。根据我国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可以从提高立法层级、完善立法内容以及注重司法应对等角度进行完善。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