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恢复性司法制度通常是指被害人和罪犯经过恢复性程序达成和解、谅解、协商以及共同定罪量刑等内容,通过恢复性手段使被害人、罪犯以及社区达到复原的恢复性效果。在环境犯罪领域,恢复性司法制度可以被认为是经济学效率原理在有效遏制环境犯罪、最大程度恢复生态环境的体现。本文阐述了适用恢复性司法制度更低的司法成本及更高环境效益,并分析了当前我国刑法中涉及环境犯罪的罪名以及刑法处罚。文章主要从法经济学的视角分析环境犯罪中恢复性司法制度的应用及可实施性,以期从此视角对恢复性司法制度的推广及应用做出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