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台湾实行"房地分离"原则,普遍征收地价税和房屋税。台湾的房地产保有税是地方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但在运行中也出现了市场调节效果不佳和扭曲资源配置的负效应。借鉴台湾经验,上海房产税改革需适时深化,实现增量、存量普遍征收,对自住房、出租房和空置房分类征税,统一征税标准,并在条件成熟时实行房地分离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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