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管发[2019]85号各区电力行业管理部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国网华北分部、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各相关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进一步扩大本市市场化交易规模,稳妥推进电力用户进入市场开展交易工作,现将第二批电力用户市场准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