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10月,《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生效,目前ICSID已经成为了当前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投资争议的最为重要的方式之一。ICSID第一次审理涉及中国的案例是2007年的谢业深诉秘鲁案,目前有9个案例,本文通过对涉及中国案例的梳理,提出研究ICSID涉及中国的案例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