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晋发改价监发[2017]292号)的要求,对我市电力部门开展了电力价格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电力部门在向未抄表到户的自备变压器居民物业小区收取变压器损耗费用。对于是否应收取这部分变损费用,产生了与电力部门意见相左的情况,对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做些深入探讨。电力部门向居民小区收取变损费用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向电压等级为110kv的自备变压器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