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法人参与的股权收购和股权置换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进行了深入解析。特殊性税务处理本质上是一种递延纳税政策,将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款递延到下一次股权交易时缴纳。股权收购如股权置换本质上都是股权转让行为,是两种特殊的股权交易方式。如果股权交易符合财税[2009]59号文规定的五个条件,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即在转让时转让方暂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无需在当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转让方和购买方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均应按照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