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办规〔2023〕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3月8日四川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促进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