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我国资本问题的研究中存在若干方法方面的问题。当前我们研究的重点应当聚焦于我国各类资本的实际,不应当试图从马克思那里寻找说明我国现阶段各类资本的共同的“定义”。G—W—G’这个公式仅是直接在流通领域内表现出来的,它只是资本运动的一个最表面和最片面的运动形式,不应当将其混同于马克思的“资本一般”和“资本本身”的概念。同时,它也不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和前资本主义社会共有的“资本”中抽象出来的,不应当将其视为资本的“定义”。我国当前各类资本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既有与社会主义相联系的一面,也有与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共同的一面。但它们的共同的前提,应该定格于“社会主义”这个本质规定,用它来规范和约束我国现阶段各类资本的行为。在我国公有资本的问题上,应注意内容和形式的区分。在看待资本的问题的方法上,既要遵循从一般到特殊再到个别的方法,更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对具体事物做具体的分析,下决心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经济学家要学会正确地进行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尽量不犯或少犯“经济学形式上”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