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乡村承载着无数人的乡愁,关系着广大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首部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简称《条例》)创新推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因地制宜、源头治理、综合利用"的治理模式,依法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开启了农村人居环境"美颜"模式。为推动《条例》的深入实施,濮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全面了解依法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