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诗经》学史上,南宋严粲对"兴"与"比"的关系持折衷态度,既不固守毛诗一派"兴皆兼比"的意见,也不完全接受朱熹"兴"与"比"没有关联的论断,他认为毛诗所标识的"兴"诗大多与"比"有关,但也有7首没有关系。笔者经过逐首辨析后认为,严粲所认定的"兴之不兼比者"7个案例仅有3例合乎实际,4例有误。这从侧面印证了毛诗学者所论述116首"兴诗"含有"比"义的结论基本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