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奥股份")发布公告称,拟与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下称"舟山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舟山公司委托新奥股份对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调度、指导,委托管理期限为协议生效起一年。委托期限内,舟山公司现有资产权属与使用状况不变,资产权属及收益分配仍归舟山公司股东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