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清县级考棚的大量出现标志着科举制度开始下沉到地方基层社会。以安徽西北太和县为例,用个案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发现该县“宏敞壮丽”的考棚创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为“重抡才大典”,县令雷时夏创建太和县考棚,获得当地李氏等家族支持。太和县考棚选在县治的东南方位,毗邻交通主干道,临近当地文庙,形成科举景观集聚的现象。因其建筑规模较大和保存完好,1903年太和县考棚被改为新式学堂,发展当地新式学校教育。总之,设置考棚是科举至公精神的体现,有利于在地方上公正选才,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