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陕财办建〔2020〕255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发展改革部门:为进一步加强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规定,我们修订了《陕西省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单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