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般来说,证券投资具有期限短、风险高的特点,因此各国在实践中普遍将跨境证券投资的开放放在资本项目开放的最后一步。我国的整体情况也与国际惯例基本一致。近年来,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外汇局根据我国对外开放的既定方针逐步放松了跨境证券投资,提高了资本项下可兑换的程度。QFII&RQFII:非居民对境内证券投资项下的部分可兑换2002年以前,非居民对境内的证券投资仅限于股票投资(B股)。由于B股市场市值较小,所以非居民的整体投资规模也不大。2002年,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确立,初始总额度为100亿美元。QFII制度作为一种过渡性安排,是那些尚未实现货币自由兑换、资本项目未完...

  • 单位
    国家外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