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名”作为伦理思想并非由孔子直接提出,但在儒学发展的进程中,孔子基于礼崩乐坏历史文化背景下提出的道德建设基本要求被不断思想化而使之成为哲学范畴,它同时亦成为古代社会政治秩序构成的理论源泉之一。“正名”要求人以身份对应伦理的自我责任和对他者的责任,是古代社会道德实践的基础点。对于“正名”思想要有历史的观照,即它支持了秩序性社会生活的生成,也成为传统美德伸展的动力源。在现代公德建设的审察中“,正名”的内向聚合力使其延伸为一种走向公共性的阻碍因素。当前,对作为思想现实的“正名”之剖析与检查是走出伦理实践困境之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