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鲁政字〔2023〕133号烟台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将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为山东省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烟政呈〔2023〕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龙口(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