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赣府发[2018]15号2018年4月1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军分区(南昌警备区),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省政府各部门,省军区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西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如下:一、接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