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较多采用的特殊侦查手段最早始于1988年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其后2000年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将其加以扩展,逐步发展出了控制下交付、电子监控和特工行动等多种形式。特殊侦查手段的使用有其特殊背景。基于特殊侦查手段的法律和政策含义,特殊侦查手段的使用的合法性和部署的范围都需要进行认真和审慎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