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外有关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文献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假定国有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难以符合国有企业国家所有权这一约束条件。以自由主义为基础的私人所有权改革不可能适用于国家所有权的国有企业改革,不仅达不到预期效果,而且还会使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更加恶化。因此,我们应遵循国家所有权(资本的提供者)的改革思路,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混合所有制,清晰界定国家所有权,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创新,正视国家或政府作为国家所有权的所有者与监管者的角色差别。只有这样,国有企业才能更好地实现经济和社会与政治双重目标,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独特性。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