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渊源这一概念起源于古罗马,最初罗马学者只是用渊源来比喻与法律相关的现象,法律与渊源并不是固定的组合。到中世纪之后,人们开始将法源臆造成一种技术性词汇,各种争议也由此产生。由于不同的学派对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理解,他们对法律的渊源自然会产生不同的认识。自19世纪末以来,一种方法论上的法源概念逐渐被制定法所接受,而对法源问题的规范性研究也被法学方法论研究所涵盖。随着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兴起,法源问题最终走向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