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1年昆曲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以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始进入快车道。在由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所建构的非遗代表性名录四级保护体系中,非遗项目得到了有组织的申报、保护和传承。在二十多年的非遗保护和传承过程中,对保护和传承的主体的认识经历了几个不同阶段的变化,在经历了传承人保护、项目保护、非遗生态保护和生产性保护后,非遗保护的主体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外部的形态,而进入了文化基因的保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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