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