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最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确立了“平等保护+特别保障”的立法模式,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了“妇女特别保障权”。尽管新《体育法》共有四处提及妇女权益的特别保障,但并未对“妇女特别保障权”的内涵与权能等详细展开。结合我国宪法中平等权的国家保护义务功能与集体人权理论,规范建构出可被实践化的“妇女特别保障权”,剖析出内嵌其中的“体育性别平等权利、国家特别保障权利、特殊权利与组织权利”四重内涵。为推动“妇女特别保障权”之落实,进一步提出相关的立法及政策建议,借此探索体育领域中推动性别平等的法律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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