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美好生活需要和消费主义共有的社会基础,这意味着二者在新时代的中国同时在场。然而,人们在消费主义的实践中由于受到商品符号意义的支配,沉迷于炫耀性消费和过度消费,造成精神与物质需要的双重沦丧、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进而与美好生活需要相背离。为此,我们需要在新的社会主要矛盾背景下立足于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明确消费主义的边界,以高品质生活观代替节俭性消费观,并在承认商品符号化这一客观事实的基础上,通过社会伦理的关照和人的主体性回归,对商品的符号意义加以建构,实现对消费主义的超越。

  • 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