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苏交规〔2023〕1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促进省市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规范有序开展工作,保证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并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