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部队生活水平的改善,各部队单位军粮指标都略有节余。出于单位或个人目的,多数部队军需助理员并未将单位节余军粮指标上交上级部门,反而是将节余军粮指标核销牟利。结合办案实践,文章就该类案件的特点、作案手法、查证要点以及预防对策作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