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将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作为政策冲击,以2012-2020年上市零售企业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了零售企业竞争优势对商业信用管理的影响。基于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和双重差分模型(DID)的研究结论为:当具有较高的竞争优势时,零售企业偏向于采用高成本的商业信用管理模式,即提前付款而非延迟付款;新零售模式具有政策冲击作用,在该政策发布后,较高竞争优势对高成本商业信用管理模式的偏向更显著。敏感性测试表明,产权性质不会影响较高竞争优势对零售企业高成本商业信用管理模式的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