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案聚焦主题:《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在先权利”应作广义理解,不仅包括现行法律已明确规定的在先法定权利,也包括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其他合法权益。基本案情争议商标:葫芦金刚“葫芦小金刚”系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申请人)于1991年创作发表的动画片《葫芦小金刚》的知名作品名称,其著作权、作品名称权、

  • 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