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典编纂作为破除环境法律破碎化现象的有效方案可以提升环境法的简洁协调性,也是推动环境法治的路径之一。德国虽然在两次环境法法典化运动后依然未能颁布环境法典,却为我国提供了有效借鉴经验。德国环境法典编纂过程中面临的是否展开环境法典编纂、以何种形式展开环境法典编纂以及环境法典调整范围边界界定等核心问题,尤其值得我国参考。我国环境法典编纂过程中应当重点研究法典编纂模式选择、环境法典调整范围等问题,结合我国国情寻找合适的环境法典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