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传统法律与乡民们的生活习俗是同构的。由于法律一元论与立法中心主义排斥其他社会规范的司法进入,司法解释制度也抺灭了基层法官解释法律的可能性,从而导致我国乡村基层民事司法的规则贫困。通过对我国当代法律制度与乡村地区社会结构之关系,我国现行司法解释体制结构性缺陷两个方面的分析,探讨我国乡村民事司法适用法律不当的背后深层原因,进而提出在乡村基层民事司法中摒弃法律一元论、限制立法中心主义、改革司法解释制度、引入多元规则的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