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社科院发布的报告显示,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9.2%,未成年人首次触网年龄不断降低,10岁及以下开始接触互联网的人数比例达到78%。“未成年人网络隐私保护需要平台、社会、家长等多主体联动,单靠一方肯定不行。平台是很重要的抓手,在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强内容治理。”日前在北京举办的“未成年人网络隐私保护”行业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