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每个理性的人都秉持某种"应该",即一组关乎价值判断和行为规范的道德信念,也就是某种正义观。正义不是先验的,它体现在社会关系之中,因此必然与行动及其结果相关。理论上存在两种不可化约的应该和正义,一种可称为结果论,认为人们应该得到与其社会地位或行为的现实结果相称的报偿,对应等级正义;一种可称为人本论,主张不论社会地位和行为结果,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平等的或所欲的报偿,对应非等级正义。马克思基于不同的历史发展考察正义问题,认为等级正义在人类"史前时期"不可避免,但终将被共产主义非等级正义所超越。马克思把两种正义放置在历史的进程中辩证地统一起来,为"理性与现实的和解"开辟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