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重创欧洲金融市场,并引发欧洲主权债务危机。2010年欧盟通过《泛欧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全面启动金融监管改革工作。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的成立,标志着欧洲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金融监管框架正式形成。随后2012年欧洲银行业联盟成立,欧洲中央银行(ECB)的职能也从单一的货币政策扩展至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从欧盟成员国看,德国和法国在金融危机后也进行了相应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本文将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欧盟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进行梳理分析,并对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改革提出些许启示及建议。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