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僵尸企业的危害主要体现在持续亏损、持续吸血、难以处理等方面,而目前尚未对僵尸企业的识别方法达成共识。本文选取国务院标准、实际利润法以及过度借贷法对我国钢铁行业31家上市公司中存在的僵尸企业进行识别,提出了通过并购重组、企业托管、转产、资产置换与剥离、破产重整与和解等路径对僵尸企业进行治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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