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调查员制度作为推进家事司法专业化的一项基本制度,自推行以来在实践中取得一定的效果,但也产生了诸如调查员选任机制混乱、职能定位不清晰、调查程序不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从明晰职能定位、确定选任模式、补充调查员责任形式等多角度提出与之相应的完善措施,以期益于我国的家事调查员制度的完善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