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积极刑法观和持消极刑法观向来是理论界讨论的热点话题,两种观点的立场一直难解难分,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高空抛物罪”等一系列轻罪,这也是体现出我国刑法发展倡导积极刑法观的思路,针对轻罪立法也引起不少学者的讨论,高空抛物入刑既是积极刑法观的体现也是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但是针对高空抛物的“情节严重”要件法律尚未给出相应的标准,需要司法实践当中进行综合判定。高空抛物也存在与具体危险犯的竞合问题需要谨慎地处理认定,虽然我国倡导积极刑法观,但是不能冒进,而应当持谨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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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