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阳光再造"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信息要公开、申报要平等、论证要充分、审批要制衡、绩效要评估、责任要追究"。这需要科技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强化业务管理的审批制衡,并且在立项决策、专家评审、资金分配等关键环节建立权力分置、相互监督的行政审批流程。已经建立起来的监督管理体系由资金监管、问责制度、信息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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