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众筹作为重要的筹资方式,不仅改变了传统的筹资方式,而且带来了新的治理难题。平台作为网络中介,在为发起人与支持者提供连接的同时,借助其资源优势,享有对用户的广泛权力,集规则制定权、规则执行权与违约制裁权于一身。对其权力性质、权力内容、权力来源及其正当性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平台权力,建立更有效的规制机制。在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对网络众筹平台权力的规制,应在明确其法律边界的基础上,建立起行政监管、平台自我规制、用户参与等多元化的规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