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议制度,也称杂议、有司议等,自秦汉到唐代一直存在,到了宋代使用非常广泛,通过集思广益为统治者的决策提供初步的参考意见,因此在崇尚文人治国的宋代非常受到重视。而史料中关于集议的记载,除了军政要务,也有许多涉及礼乐活动的部分,涵盖了宗庙、祭祀、典礼、音乐等各方面,太常礼院、礼部、太常寺等机构都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