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1]3号),意见明确,省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将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确保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此外,在对设区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