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既是数字文化产业与旅游业自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举措。基于高质量发展理念,探讨数字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的内涵与机理,并从融合基础、融合规模、融合效应三个维度构建数字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综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和耦合协调模型对2017—2020年我国29个省份数字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水平进行测度。研究表明:全国旅游业发展水平2017—2019年稳步上升,2020年有所下降,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处于波动状态,数字文化旅游耦合协调度偏低,未能达到数字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数字文化产业与旅游业融合程度存在区域差异,东部沿海地区高于北部、中部地区;各省份数字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业发展水平不均衡,广东、浙江、江苏有较大优势,青海、新疆、吉林处于劣势;数字文化旅游耦合协调度的省份排名较为稳定,个别省份排名上升主要源于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为推动数字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应推进数字文化产业与旅游业在产业融合过程中关键领域的融合;重点引导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各省份产业发展特征把握不同的融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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