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使我国绝大部分家庭收入都获得了极大的提高,但作为农村公有资产的集体经济却长期增收缓慢。农村人口流失与结构失调呼吁新发展模式,集体产业兴旺也提出新型集体化组织形式的时代诉求,集体化作为未来社会的必然现象,亟须实践消除历史的误解。作为整合现有资源、实现集体经济增收的有效方式,首先要理论清醒,引导基层组织及群众正确认识集体化的必然性;其次要重视党建引领,清晰定位集体化发展方向;再次要重视产业引进,探索再集体化的组织形式。作为一种新事物,再集体化不仅是社会化生产的产物,也是提升农业质量效益与竞争力的积极探索,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